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研究決定面向區(qū)外機關事業(yè)單位干部公開考核調動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名額及職位
考調名額為2名,具體職位詳見《2016年上半年眉山市彭山區(qū)檢察院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附件1)。
二、考調對象及條件
(一)考調對象
區(qū)外納入政法專項編制科級以下公務員。
(二)考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
3.必須具有與考調職位相同的編制性質及相應的政治素質和業(yè)務技能;
4.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5.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
6.近三年曾獲得單位或上級表彰或表揚;
7.身體健康。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考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試用期的;
5.體檢不合格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本次考調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6年3月3日-5日。
2.現場報名地點:區(qū)政府大樓三樓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辦公室,聯系電話:37627059,聯系人:汪紅梅。
3.報名要求:按照公告公布的崗位及條件要求報名,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報考人員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兩份):
(1)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2),須經調出單位同意并加蓋公章;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二)資格審查。
由區(qū)委組織部、區(qū)人社局組織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考調全過程,凡弄虛作假者,取消考調資格。
四、組織考試、考察
由考調領導小組按考調方案會同用人單位統一進行面試、體檢、考察,按照“平等、擇優(yōu)、競爭”的原則,通過優(yōu)選比選方式,按考調職位等額提出擬調候選人。
五、體檢
由區(qū)人社局統一組織擬調候選人進行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六、公示
將擬調人選在彭山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公示期滿,對有反映且問題屬實、影響考調的,取消考調資格。
七、調動
擬調候選人報區(qū)委組織部部務會審定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本次公開考調的工作人員在彭山區(qū)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中共眉山市彭山區(qū)委組織部眉山市彭山區(qū)人社局
2016年3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