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山大學2016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按照各項目的位置或者分項的急需程度,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研究決定,93名考生獲得我校2016年高水平運動隊候選資格?,F(xiàn)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16年2月25日-3月4日。
錄取原則
1、單考單招的考生:
同一項目或者同一位置按照考生專項評分占85%和文化課成績(按照百分制折算)占15%形成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2、參加高考的考生:
同一項目或者同一位置按照考生專項評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如專項評分相同,擊劍依據實戰(zhàn)單項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排球依據專項能力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田徑、游泳依據最優(yōu)項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獲得候選資格的考生須經所在省份的省級招辦確認,并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教育部及有關省級招辦審核不通過或公示不合格的考生將取消候選資格。
公示無異議的考生,須按教育部及所在省份要求,參加由所在省份組織的高水平運動員測試,并按照各省級招辦提出的高水平運動隊報考要求填報高考志愿。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11號)規(guī)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應綜合考慮劃定高校運動隊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原則上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應要求;試點高校運動隊錄取要求不得低于相應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
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 中山大學體育部
2016年2月24日
中山大學2016年高水平運動隊候選資格名單詳情請查看:http://admission.sysu.edu.cn/zs01/zs01e/5065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