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大學是教育部批準具有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高校之一。為選拔合格的高水平運動員,培養(yǎng)德、智、體全面發(fā)展的人才,促進學校學生體育活動發(fā)展和體育精神培養(yǎng),現根據教育部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的文件要求,結合汕頭大學高水平運動隊的具體情況,制定本招生簡章。
一、招生項目為籃球(男)。
二、招生計劃控制在我校招收本科生總人數的1%以內。招生專業(yè)為行政管理。學制五年。
三、報名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且年齡不超過22周歲、尚未在國家體育總局籃球運動管理中心或中國籃球協會注冊者方可報考:
1、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
2、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yè)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凡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必須提供與高級中等教育相當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認定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
對統一組織高水平運動員測試的?。▍^(qū)、市),考生應參加所在?。ㄊ?、區(qū))統一組織的高水平運動員資格認定測試且成績合格。
注:高水平運動員考生技術等級可在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查詢系統(http://jsdj.sport.gov.cn/)中查詢。
四、體育專項測試報名。
(一)報名時,需備齊、交驗以下材料的原件、復印件,且簽訂體育專項測試考生承諾書:
1、填寫信息、貼好照片的《汕頭大學2015年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項測試報名登記表》1份;
2、考生戶口所在地高考準考證復印件1份;
3、身份證復印件和戶口簿復印件各1份;
4、運動成績證明:運動員等級證書復印件、近三年競賽成績證明復印件、獲獎證書復印件、辦理運動員等級證書時用的秩序冊和成績冊復印件各1份。
5、學歷證明:應屆畢業(yè)生(未發(fā)畢業(yè)證者)持學校出具的證明原件;往屆畢業(yè)生持畢業(yè)證書復印件。以高級中等教育畢業(yè)同等學力報名者,必須提供與高級中等教育相當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
體育專項測試考生承諾書詳見附件2。
(二)報名形式、時間和地點。
2016年采取預報名和現場正式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預報名:即日起至2月28日,登錄汕頭大學招生信息網,下載附件1《汕頭大學2016年招收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項測試報名登記表》,正確填寫表中有關內容之后將電子表格發(fā)送至汕頭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箱:o_zsb@stu.edu.cn。
現場正式確認:按報名要求交驗有關材料,時間:2016年2月29日;地點:汕頭大學招生辦公室(行政中心107)。
五、體育專項測試。
體育專項測試按《汕頭大學2016年招收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項測試內容、方法、測試標準及安全預案》的有關要求進行。
我校的體育專項測試成績不代替各省(市、區(qū))統一組織的測試成績,擬報考我校的考生須根據所在省(市、區(qū))的相關規(guī)定,參加所在省(市、區(qū))的統一測試或高水平運動員資格認定測試且成績合格。
體育專項測試合格標準規(guī)定如下:屬單獨招生考試錄取的測試合格標準為不低于90分;屬二本線65%招生錄取的測試合格標準為不低于85分;屬二本線招生錄取的測試合格標準為不低于80分。
體育專項測試時間為2016年3月1日,地點:汕頭大學籃球氣膜館。
六、文化課考試和志愿填報。
考生必須在戶口所在地報名并獲取考生號,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并填報我校志愿。若因報名和志愿問題影響考試與錄取,責任自負。
獲得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之一且體育專項測試成績不低于90分的考生經本人申請可參加汕頭大學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三門,考核標準不低于高級中等教育畢業(yè)考試要求,考試大綱為《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文化課考試大綱》(試行)。文化課單獨考試時間初定為2016年3月2日,地點:汕頭大學招生辦公室。
七、公示、文化成績錄取要求和錄取規(guī)則。
(一)公示。學校根據體育專項測試合格考生的考核結果、運動員等級、高水平運動隊的辦隊需要、招生計劃,按規(guī)定擇優(yōu)確定有招收意向的考生名單。按要求將其數據庫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并依據“陽光高考”平臺的公示結果,在本校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布。
(二)文化成績錄取要求。
參加文化課統考的考生,其文化成績錄取要求一般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少數體育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的考生,可適度降低文化成績,但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文化成績要求不低于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
參加學校文化課單獨考試的考生,其文化成績錄取要求不低于學校劃定的文化課單考合格分數線。文化課單考合格分數線由學校根據專業(yè)教學任務的要求劃定。
(三)錄取規(guī)則??忌ㄟ^公示,在文化成績符合錄取要求的前提下,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按規(guī)程辦理錄取手續(xù)。學校優(yōu)先錄取一級運動員考生,在計劃及辦隊需要許可條件下再擇優(yōu)錄取二級運動員考生,最終招生人數按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即不超過5人。
注:高考成績公布、志愿填報后,凡報考我校經公示后無異議的考生須在第一時間將高考成績單及高考志愿表傳真至(0754)82510510,以便確認,學校不再另行通知。
八、入學復查及管理相關要求。
被錄取為我校高水平運動員的考生入學后,我校將進行復查。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復查合格、注冊成為學校正式學生后,必須參加運動隊教學訓練和競賽活動。無故不參加訓練和競賽者,將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處理。
九、學校地址:廣東省汕頭市大學路243號
郵政編碼:515063
學校網址:http://www.stu.edu.cn
招生信息網:http://zs.stu.edu.cn
聯系單位:招生辦公室、體育部
招生辦公室咨詢與聯系電話:(0754)86503666
傳真:(0754)82510510
電子郵箱:o_zsb@stu.edu.cn
圖文傳真:(0754)82510510
籃球隊聯系電話:86502650
十、招生監(jiān)督與申訴電話:(0754)86502346
傳真:(0754)86503663
電子郵箱:o_jj@stu.edu.cn
十一、本招生簡章由汕頭大學招生辦公室、汕頭大學體育部負責解釋。
相關附件詳情請參考:https://zs.stu.edu.cn/ZXXX_Detail.aspx?Content_ID=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