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 財政部關于實施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yè)院校建設計劃,加快高等職業(yè)教育改革與發(fā)展的意見》(教高[2006]14號)和國務院《關于加快發(fā)展現代職業(yè)教育的決定》(國發(fā)〔2014〕19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積極探索引導高中畢業(yè)生向優(yōu)質高等職業(yè)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職業(yè)教育的生源質量和辦學水平,進一步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高等職業(yè)教育體系和高等教育多樣化選拔錄取機制,構建現代職教體系,根據教育部《關于2010年部分高等職業(yè)院校開展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0]6號)和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以及自治區(qū)教育廳《2016年度內蒙古自治區(qū)高等職業(yè)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方案(試行)》(內教高字【2015】107號)等有關文件,結合我院歷年舉行單獨招生工作的經驗,特制定內蒙古建筑職業(yè)技術學院(以下簡稱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工作方案。
一、組織保證
(一)學院單獨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區(qū)教育廳及自治區(qū)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等相關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
(二)單獨招生考試、錄取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必須經學院招生就業(yè)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為保證單獨招生工作有序進行,招生工作期間設考務組、招生組、紀檢組三個工作組,具體分工如下。
考務組:負責題庫建設、組織考試(面試)、閱卷、匯總成績等。
招生組:負責單獨招生宣傳、報名、信息核準、報名資格審查、準考證蓋章生效、新生錄取、辦理錄取手續(xù)等。
紀檢組:負責招生錄取全過程的紀檢監(jiān)督,保證錄取工作的公開、公正、公平。
二、招生原則
學院單獨招生工作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加強紀檢監(jiān)察力度,確保單獨招生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堅持招、考分離原則,嚴格按招生程序錄取考生;
凡有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報考者,不得參與當年單獨招生考試錄取工作。
三、報名條件
符合國家及自治區(qū)相關政策規(guī)定,具備以下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名參考:
1、考生戶籍所在地為內蒙古自治區(qū)。
2、考生必須是已報名參加2016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的普通高中以及建筑類、旅游類、美工類、計算機類、財會類中職考生(職高、中專、技校)。
3、考生外語語種原則上只限英語(其它語種的考生被我院錄取后,只能參加英語的學習)。
4、品學兼優(yōu),身心健康。
四、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簽到地點與時間及注意事項
1、報名方式:
2016年內蒙古建筑職業(yè)技術學院單獨招生工作,為方便考生報名,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形式。
2、報名簽到地點:
在各盟市考點辦理(具體地點學院將在考試前公布)
3、網上報名時間:
第一次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12月24日(星期四)
9:00整至2015年12月31日(星期四)17:00點整;各盟市考點現場報名簽到時間和地點,在考試前公布,不統(tǒng)一安排。
第二次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3月1日(星期二)9:00整至2016年3月6日(星期日)17:00整;現場報名簽到時間:2016年3月12日(星期六)8:30~17:30。
4、考生需在考試前到所屬旗(縣、區(qū))招生辦公室打印《單獨招生加試準考證》。
5、注意事項:
報名簽到時攜帶好本人二代身份證、《單獨招生加試準考證》。
五、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內蒙古建筑職業(yè)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計劃
學院名稱 | 序號 | 專業(yè)名稱 | 科類 | 合計 | ||||||
文科 | 理科 | 建筑類 | 旅游類 | 財會類 | 美工類 | 計算機類 | ||||
經濟管理學院 | 1 | 物業(yè)管理 | 40 | 40 | 40 | 120 | ||||
2 | 物業(yè)管理 | 20 | 20 | |||||||
(智能化管理方向) | ||||||||||
3 | 房地產檢測與估價 | 20 | 20 | 40 | 80 | |||||
4 | 建筑經濟管理 | 10 | 10 | 20 | 40 | |||||
5 | 旅游管理 | 40 | 40 | 30 | 110 | |||||
6 | 酒店管理 | 50 | 50 | |||||||
7 | 會計 | 50 | 50 | 130 | 230 | |||||
小 計 | 650 | |||||||||
建筑與規(guī)劃學院 | 8 | 傳播與策劃 | 10 | 10 | ||||||
9 | 環(huán)境藝術設計 | 5 | 5 | 10 | 20 | |||||
10 | 古建筑工程技術 | 5 | 5 | 10 | 10 | 30 | ||||
11 | 園林工程技術 | 10 | 10 | 20 | 40 | |||||
12 | 建筑設計 | 20 | 20 | |||||||
13 | 城鄉(xiāng)規(guī)劃 | 5 | 5 | 10 | 20 | |||||
小 計 | 140 | |||||||||
工程管理學院 | 14 | 建設工程管理 | 20 | 20 | 20 | 60 | ||||
15 | 建設工程監(jiān)理 | 20 | 20 | 20 | 60 | |||||
16 | 工程造價 | 25 | 25 | 50 | 100 | |||||
小 計 | 220 | |||||||||
市政與路橋工程學院 | 17 | 道路橋梁工程技術 | 50 | 50 | 100 | |||||
18 | 道路橋梁工程技術 | 10 | 10 | 20 | ||||||
(公路工程檢測技術方向) | ||||||||||
19 | 市政工程技術 | 20 | 20 | 40 | ||||||
20 | 給排水工程技術 | 10 | 10 | 20 | ||||||
21 | 工程測量技術 | 10 | 10 | 20 | ||||||
小 計 | 200 | |||||||||
機電與暖通工程學院 | 22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10 | 10 | 20 | |||||
(物聯網方向) | ||||||||||
23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10 | 10 | 20 | ||||||
(云計算設施運行與維護方向) | ||||||||||
24 | 建筑設備工程技術 | 20 | 20 | 40 | ||||||
(水電工程造價方向) | ||||||||||
25 |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 | 10 | 10 | 20 | ||||||
26 | 電氣自動化技術 (消防工程方向) | 5 | 5 | 10 | ||||||
27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10 | 10 | 20 | ||||||
小 計 | 130 | |||||||||
裝飾與藝術設計學院 | 28 | 廣告設計與制作 | 10 | 10 | 5 | 30 | 55 | |||
29 | 展示藝術設計 | 10 | 10 | 20 | ||||||
(會展方向) | ||||||||||
30 | 環(huán)境藝術設計 | 5 | 5 | 10 | 20 | |||||
(城市雕塑方向) | ||||||||||
31 | 建筑裝飾材料技術 | 10 | 10 | 20 | 40 | |||||
32 | 建筑室內設計 | 5 | 5 | 5 | 20 | 35 | ||||
33 |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10 | 10 | 20 | 40 | |||||
小 計 | 210 | |||||||||
建筑工程學院 | 34 | 建筑工程技術 | 40 | 90 | 130 | |||||
小 計 | 130 | |||||||||
★ | 總計 | 300 | 505 | 545 | 80 | 130 | 70 | 50 | 1680 |
說明:2016年單獨招生計劃共1680人,其中文科300人;理科505人;建筑類545人;旅游類80
人;財會類130人;美工類70人;計算機類50人。
六、資格審查與考試
1、資格審查:
各盟市考點審閱考生報名材料,確定參加考試考生名單。參加考試考生名單于考試前,在內蒙古建筑職業(yè)技術學院網(www.imaa.edu.cn)一并向社會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考試時間:
第一次考試時間:2016年1月3日至2016年1月18日,各盟市考點具體簽到、考試時間、地點在考試前公布,不統(tǒng)一安排。
第二次考試時間:2016年3月12日報名簽到;2016年3月13日9:00~11:00單獨招生考試。
3、考試地點:
第一次考試地點:全區(qū)各盟市(阿拉善盟合并至烏海市考點)均設考點(具體地點學院將在考試前公布),考生根據自己所處地理位置,選擇其中一個考點作為本人參加考試的地點。
第二次考試地點:只設呼和浩特市(內蒙古建筑職業(yè)技術學院學院本部)考點,其它盟市不設考點。
考生必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及《單獨招生加試準考證》參加考試,凡未攜帶二代身份證及《單獨招生加試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遺留問題責任自負。
4、考試形式與內容:
我院單獨考試招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yè)適應性測試”的評價方法。
1)普通文理科類
①考試形式
2011級以后(即2011年及以后入學)普通高中畢業(yè)生報考我院,參加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成績使用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要求語文、數學、英語成績達到C及以上。2011級以前(即2011年以前入學)普通高中畢業(yè)生報考我院,參加我院組織的“文化素質+職業(yè)適應性測試”考試。
②試題內容
普通文理科類試題內容由語文、數學、英語文化課及職業(yè)適應性測試等四部分組成,總分值為200分,其中四個部分分值均為50分。語文、數學、英語的試題的命題依據教育部頒布的當年普通高考考試大綱及其《考試說明》,同時不超出教育部頒布的當年普通高考考試大綱。職業(yè)適應性測試部分的內容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試、心理素質測試、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測試。
2)對口高職類
①考試形式
對口高職建筑類、旅游類、美工類、計算機類、財會類考生,均需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yè)綜合+職業(yè)適應性測試”考試。
②試題內容
對口高職建筑類、財會類、旅游類、美工類、計算機類試題內容由對口專業(yè)綜合及職業(yè)適應性測試等兩部分組成,總分值為200分,其中對口專業(yè)綜合分值為150分;職業(yè)適應性測試分值為50分。對口高職類試題的命題依據“三校生”考試大綱(對口高職建筑類、旅游類、美工類、計算機類、財會類)。職業(yè)適應性測試部分的內容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試、心理素質測試、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測試。
5、考生進入考場前須通過手指靜脈識別,確認身份后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6、考試方法: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yè)適應性測試的機考部分使用計算機答題。
7、收費:
根據內發(fā)改費函【2014】122號文件,所有參加考試的考生在現場報名及簽到時須交納考試報名費為200元/人;凡考生自行放棄考試的,學院則一律不予退款。
七、錄取
1、考生的體檢及其它相關錄取資格的信息均采用內蒙古自治區(qū)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統(tǒng)一采集的信息。
2、對于報考我院對口高職建筑類、旅游類、美工類、計算機類、財會類考生,凡具備以下資格,可免試入學,進入對口專業(yè)就讀:
①獲得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者;
②獲得自治區(qū)教育廳主辦或聯辦的全區(qū)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及以上獎項者;
③往屆畢業(yè)生考生,目前在職在崗且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獲得縣級及其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勞動模范榮譽稱號者。
3、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按照內蒙古自治區(qū)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按照考生成績,分科類分專業(yè)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5、專業(yè)志愿的調劑:在同一志愿報考我院但未達到所報專業(yè)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且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調劑到同一科類未錄滿的、符合專業(yè)培養(yǎng)對身體及其他相關要求的專業(yè)中??忌煽冞_到學院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達到考生所報志愿專業(yè)最低分數線且不服從專業(yè)志愿調劑的考生,學院將尊重考生本人志愿,予以退檔處理。如遇考生分數相同情況,按照綜合素質部分成績高低為優(yōu)先的原則錄取。
6、學院錄取組提出擬錄取考生名單,經學院招生就業(yè)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各專業(yè)錄取最低分數線和預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
7、擬錄取名單報內蒙古自治區(qū)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核準備案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xù)。手續(xù)辦理完畢后,錄取通知書屆時與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錄取的考生一并發(fā)放。
八、新生注冊和復查
1、學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錄取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到校報到,逾期未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學院將進行復查,對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取消考生被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及學籍。
3、根據教育部(教學司[2010]6號)《關于2010年部分高等職業(yè)院校開展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區(qū)教育廳《2016年度內蒙古自治區(qū)高等職業(yè)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方案(試行)》(內教高字【2015】107號)文件規(guī)定,參加2016年學院單獨招生考試并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及錄??;未被學院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xù)參加2016年全國統(tǒng)一高考和自治區(qū)對口升學考試。
九、紀檢監(jiān)督
電話:0471-6604028,0471-6609877
十、《內蒙古建筑職業(yè)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工作方案》報自治區(qū)教育廳批準后生效。該方案公布后如有相關補充說明,學院將第一時間在學院網站予以公布。該方案及相關補充說明內容由內蒙古建筑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就業(yè)處負責解釋。
十一、聯系方式
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和浩特市新華西街內蒙古建筑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就業(yè)處
聯系人:趙老師 楊老師
聯系電話:0471-3996910(fax),0471-3955176
郵政編碼:010050
E-mail:zsb69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