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考生:
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成績已于12月29日公布,目前我省尚未收到國家下發(fā)的合格標準。為縮短審核、制發(fā)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我市將參照考試卷面成績60%的預合格標準提前受理報名資料并審核。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預合格標準如下: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
建設工程經濟 | 100分 | 60分 | |
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均為130分 | 均為78分 | |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 | 建筑工程 | 均為160分 | 均為96分 |
公路工程 | |||
鐵路工程 | |||
民航機場工程 | |||
港口與航道工程 | |||
水利水電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
通訊與廣電工程 | |||
礦業(yè)工程 | |||
機電工程 |
惠州報名點考生,如您已達到預合格標準,請按照本網站通知,提交報名資料以供預審核,具體要求如下:
一、提交報名資料時間和地點
惠州市報名點考生的資格審核由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請于2016年1月11日至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惠州市三新北路29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人事考試中心提交資料,聯(lián)系電話:0752-2872708。
二、提交材料清單
1.《報名表》(附件1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經考生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附件3)。
3.工作簡歷表一份(附件2)。
4.考生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5.所在單位已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的在廣東省內注冊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法人單位代碼證復印件一份。
6.除提供上述1-5項材料外,符合“免二科”的考生還須提交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證和聘書、建筑業(yè)企業(yè)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符合“增報專業(yè)”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交已取得某一個專業(yè)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7.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考試的外籍及港澳臺居民,在考后提交資料時,還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yè)機構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所有復印件要加蓋考生單位公章,由考生單位驗證人簽名。
三、注意事項
今年的合格標準分數(shù)線可能與預合格分數(shù)線有差異,敬請廣大考生留意今年合格標準。同時,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各市報名點公布的材料提交期限。對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申請;資格審核不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6年1月8日
附件:
1.2015年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表/2015年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yè)考試報名表(此表只適用于增考專業(yè)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