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局文件
國公局發(fā)〔2011〕3號
關于印發(fā)《關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國家行政機關及其直屬機構錄用公務員考察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部門:
現(xiàn)將《關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國家行政機關及其直屬機構錄用公務員考察工作的意見》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zhí)行。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關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國家行政機關及其直屬機構錄用公務員考察工作的意見
錄用考察是確保新錄用公務員具備良好品行和履職素質的重要措施。為進一步明確錄用考察內容,規(guī)范錄用考察程序和標準,確??疾旖Y果客觀公正,現(xiàn)就做好2011年度中央國家行政機關及其直屬機構錄用公務員考察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錄用考察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yōu)的導向,確??疾旖Y果全面、真實、準確。
二、錄用考察工作由招錄機關組織實施,招錄機關應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以及報考期間表現(xiàn)等情況進行考察,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
三、考察對象應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能夠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具有履行職位職責必備的能力素質,能夠模范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yè)道德、家庭美德,清正廉潔自律。
四、招錄機關應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深入、細致的考察。發(fā)現(xiàn)考察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錄機關不得將其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一)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具體包括: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以及不符合報考職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的。
(二)未達到公務員基本素質標準,有公務員職業(yè)應當禁止的行為的。具體包括: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罷工的;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壓制批評,打擊報復的;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或公眾的;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shù)?;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嚴重違反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三)曾有違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影響公務員形象的。具體包括: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曾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曾被開除黨、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近三年內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后不滿五年的;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不滿三年的;隱瞞個人重要信息,以致招錄機關無法了解真實情況的。
(四)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以及其他不宜擔任公務員職務的情形。
五、對報考省級以上機關一些重要職位的人員,凡是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無法進行有效考察,錄用后有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六、招錄機關組織考察時應成立考察組,每個考察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疾旖M成員應當堅持原則、公道正派、責任心強,并具有一定的考察工作經驗??疾旖M成員與考察對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關系的,應當回避??疾烨埃袖洐C關應對考察組成員進行業(yè)務培訓。
七、考察工作要依靠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學校、社區(qū))的組織和群眾,采取個別談話、座談、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還可以通過與考察對象面談、民主測評和見習等方式作進一步了解,根據(jù)需要也可到考察對象曾經工作或學習過的單位進行延伸考察??疾鞎r,可請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或有關部門提供其日常表現(xiàn)情況的鑒定或證明??疾炱陂g,可在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公告。
對留學回國人員和境外人員的考察,可請外交、教育等部門協(xié)助了解相關情況或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八、考察結束后考察組應當如實寫出書面考察報告??疾靾蟾嬗煽疾旖M全體成員簽名。考察報告所附的證明材料應當注明出處,并由相關證明人簽名或加蓋公章??疾旖Y果作為確定擬錄用人員的依據(jù)之一。
考察對象對考察結果有異議時,招錄機關應當進行復核,并做出復核結論。
九、中央國家行政機關可實行差額考察,原則上考察比例不高于1:2。省級以下直屬機構實行等額考察。遇有本意見所列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的情形造成考察對象空缺時,招錄機關可以按照考試成績順延遞補考察對象。
十、招錄機關要高度重視錄用考察工作,嚴把錄用考察關,要積極探索定性與定量考察相結合的方式,確保考察質量。參與錄用考察的工作人員,應當遵守考察工作紀律,公正廉潔。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應積極配合考察,如實反映考察對象的有關情況。要實行考察工作責任制,對因失職導致考察結果失真的工作人員,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