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礎知識:憲法之言論自由
來源:易賢網 閱讀:1148 次 日期:2015-11-30 10: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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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是指公民有權通過各種語言形式,針對政治和社會中的各種問題表達其思想和見解的自由。由于言論是公民表達意愿、相互交流思想、傳播信息的必要手段和基本工具,也是形成人民意志的基礎,因而言論自由在公民的各項政治自由中居于首要地位。

我國憲法規(guī)定的言論自由具有特定的范圍與表現形式。

一般說來,其范圍包括:

1.公民作為基本權利主體,都有以言論方式表達思想和見解的權利,因而其享有的主體十分廣泛;

2.通過言論自由表達的有關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的看法和見解受法律保護,不受非法干涉;

3.言論自由的表現形式多樣,既包括口頭形式,又包括書面形式,必要時還可根據法律規(guī)定利用電視廣播等傳播媒介;

4.言論自由作為一項法律權利,在法定范圍內,不應由于某種言論而承受不利后果,因而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5.言論自由存在著法定界限,受憲法和法律的合理限制,因而公民的言論自由必須在法律范圍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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