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市委關于開展巡察工作的統(tǒng)一部署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經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并報縣委同意,決定面向全縣各級公務員隊伍擇優(yōu)選調一批巡察機構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關于建立市縣黨委巡察制度的意見》(豫發(fā)〔2015〕8號)、《關于印發(fā)<黨政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豫人社〔2010〕124號)等文件精神,本著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促使德才兼?zhèn)?、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優(yōu)秀人才脫穎而出,努力建設高素質的巡察干部隊伍。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管干部原則;
(二)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原則;
(三)堅持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四)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原則;
(五)堅持依法辦事原則;
三、選調人數
擬選調縣委巡察機構工作人員9名。
此次選調不針對具體任職崗位,根據被錄用人員本人情況和工作需要確定工作崗位。
四、選調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選調范圍:洛寧縣各級機關在編在崗公務員(已進行公務員登記,登記時間截止2015年10月31日,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
(二)一般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
2、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公道正派,嚴謹務實,事業(yè)心和責任心強,工作表現突出,有較好的文字功底與較強的綜合協(xié)調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與選調:
1、本人在現單位尚在試用期內的;
2、省選調生和新錄用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等未滿最低服務工作年限的,以及與現工作單位簽訂服務協(xié)議期限未滿的;
3、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4、在黨政紀處分影響期內的;
5、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紀檢監(jiān)察部門立案審查的;
6、受過刑事處罰或行政拘留的;
7、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不得轉任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程序
(一)報名
符合條件者填寫報名登記表,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藍底彩色照片4張,于2015年11月12日前到縣委巡察機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辦公室報名(以下簡稱“縣選調辦”,設在縣委組織部干部科,地點在縣委206室)。
(二)資格審查
縣選調辦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方可進入筆試,并在《中國·洛寧》網站予以公告。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凡發(fā)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者,即取消其選調資格。
(三)考試
本次選調考試分筆試、面試兩部分,總成績?yōu)?00分。其中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分。
1、筆試
筆試以主觀題為主,采用閉卷方式進行。內容涉及政策理論、時政、紀檢監(jiān)察、組織人事、文秘等相關知識。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擬選調人數1:2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并在《中國·洛寧》網站公告。面試為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綜合分析、組織協(xié)調、臨場應變、語言表達等能力。
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政審考察
根據選調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擬選調人數1:1.5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組成考察組,按照“忠誠、干凈、擔當”的總體要求進行考察。
(五)研究決定
根據選調總成績及考察結果,結合工作需要,以擬選調人數1:1的比例,由縣委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
(六)辦理手續(xù)
對擬選調人員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選調的,在縣委巡察機構先試用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符合調入要求的,方可辦理調入手續(xù)。不符合調入要求的,回原單位工作??杖泵~從政審考察合格人員中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進入筆試以后各環(huán)節(jié)考生名單及有關要求與注意事項均在《中國·洛寧》網站適時進行公告。
六、時間安排
報名與資格審查 2015年11月上、中旬;
筆試、面試 2015年11月中、下旬;
政審考察、人選公示 2015年12月。
具體時間以《中國·洛寧》網站通知為準。
七、組織領導
選調工作在縣委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成立領導小組:縣委常委、紀委書記丁其善任組長,縣委常委、組織部長毛春歌任副組長;縣政府黨組成員、紀委副書記、監(jiān)察局局長張寶貴,縣委組織部副部長雷曉鋒,縣人社局局長張長軍,縣財政局局長余三才,縣編辦主任顏冰,縣委巡察辦主任鄭景波任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委組織部干部科,雷曉鋒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八、紀律要求
(一)相關人員要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和工作制度。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準泄露與考試、任用等有關的相關信息。
(二)凡報名考生要正確對待競爭,不準弄虛作假。一經發(fā)現,即取消其參加下一環(huán)節(jié)的競爭資格。
本公告由縣選調辦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79-66112380
《洛寧縣委巡察機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電子版可在lnxgbk@126.com下載,密碼:66112380)
中共洛寧縣委巡察機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辦公室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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