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婁底市永州市2015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告
來源: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 閱讀:875 次 日期:2015-10-21 16:4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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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考試錄用有關規(guī)定,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省公務員局決定,2015年下半年組織公開招考公務員(人民警察)170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共計劃招考170名,其中婁底市公安局及所屬縣級局150名,永州市公安局20名。具體招考職位、人數(shù)、資格條件等詳見招考職位表(附件1)。相關事宜可通過以下公務員考試錄用官方網站查閱: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www.hnrst.gov.cn);

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unanpta.com);

婁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ldrsj.gov.cn);

婁底市公安局網(http://www.gaj.hnloudi.gov.cn);

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yz12333.cn)。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即在1989年10月26日至1997年10月26日期間出生),部分職位為30周歲以下(即在1984年10月26日至1997年10月26日期間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招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婁底市公安局及所屬縣級局招考職位允許2016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報考(資格審查時需提供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需在2016年7月前取得);永州市公安局招考職位均要求報考人員于2015年7月前已取得學歷條件所要求的畢業(yè)證書。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xié)調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填寫。專業(yè)規(guī)定按照《2015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執(zhí)行。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2013年10月1日以后錄用的公務員(含現(xiàn)已離職人員);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的非2016屆畢業(yè)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16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錄用后與招錄機關約定了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公務員,及基層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工作招錄的公務員和試點班學員;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除2016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外,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均以2015年10月31日為截止時間,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三、報名

(一)網上提交報名信息

1.提交報名信息的時間和網站

提交報名信息時間為2015年10月26日9:00至10月30日12:00。報考人員請登陸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unanpta.com)的網上報名系統(tǒng)報名。

2.需要提前資格初審的職位

報考婁底市公安局要求有射擊、搜排爆、散打摔跤柔道技能的人員,在進行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同時(10月26日9:00至10月30日12:00),還需向婁底市公安局提交報考職位要求的證書及學歷、身份證件(可傳真至0738-8566636)。婁底市公安局將于10月30日在官方網站上公布該類職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名單。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報名無效。

3.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全面。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本次考試不組織全面網上資格審查。在筆試后、面試前進行現(xiàn)場全面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考公告和職位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并對自己的選擇和報考負責任。對招考職位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基層工作經歷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

(二)報名確認

1.確認時間和網站

報名確認的時間為2015年10月26日9:00至10月30日17:00。報考人員請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進行確認。

2.上傳照片

報名確認時,報考人員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電子照片(35×45mm,藍底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在上傳照片前,請到湖南人事考試網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預先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

3.繳費

根據(jù)我省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公務員錄用考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

4.注意事項

報名確認時,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職位。

報考人員必須進行網上報名確認。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報名確認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報考。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減免考務費。屬城鎮(zhèn)家庭的憑《低保證》,屬農村家庭的憑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可于11月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帶上述憑證和網上打印的本人報名信息表及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院、婁底市人事考試中心、永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減免費用手續(xù)。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完成繳費的報考人員于11月24日9∶00至11月27日17∶00自行從網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按照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四)筆試最低開考比例

一般職位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5。射擊、排爆、散打摔跤柔道等招考職位,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可以為1∶3。面向公安學類畢業(yè)生招錄的人民警察職位,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2。具體筆試最低開考比例以招考職位表為準。

對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招錄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予以取消,該職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或退還報名費。

四、筆試

(一)筆試時間與科目

11月29日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11月29日14∶00—17∶00 《申論》

(二)筆試地點

筆試地點設在長沙市。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當參加全部規(guī)定科目的考試,成績方為有效。

五、資格審查和體能測評

(一)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由招錄機關負責,時間另行公告。

2、資格審查對象。按照招考職位計劃1∶2的比例,在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審查對象。

3、資格審查內容。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或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戶口本、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和相關證明等,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考職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4、資格審查對象遞補。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審查和資格審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職位擬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招錄計劃1∶2比例的,在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體能測評

1、資格審查合格對象在面試前需進行體能測評。

2、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

3、體能測評只能進行一次。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體能測評。

4、體能測評對象遞補。因報考人員放棄體能測評和體能測評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職位擬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招錄計劃1∶2比例的,在報考該職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shù)不超過2次。

六、面試

(一)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規(guī)定另行公告。

(二)面試對象為資格審查、體能測評合格人員。

招考職位面試對象達不到招錄計劃1∶2比例的,核減招錄計劃;核減計劃后面試對象仍達不到招錄計劃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對象。

招考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職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shù)。

七、成績合成和排名

(一)成績合成

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50%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二)成績排名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進行排名。

八、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按照招考職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yī)院為初次體檢醫(y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選確定為考察對象。

考察重點是考察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xiàn)。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九、公示與錄用

(一)確定擬錄用人員

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jù)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

(二)公示

對擬錄用人員在婁底市、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招考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天。

(三)錄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一年;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jù)。

面試后,因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錄計劃空缺,不進行遞補。

十、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體能測評、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筆試、體能測評、面試和體檢。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三)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考試錄用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guī),不隨意放棄。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錄用、取消錄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錄用后放棄的人員,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庫,2年內不得報考湖南省公務員。

十一、咨詢電話

政策咨詢:0731-82217349(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與職位管理處)

0738-8216074(婁底市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

0738-8566921,8566186(婁底市公安局人事科)

0746-8327696(永州市人社局公務員局)

0746-8362220(永州市公安局人事科)

技術服務咨詢:0731-85063791(省人事考試院)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公務員局

2015年10月21日

附件:湖南省婁底市永州市2015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表

更多信息請查看湖南省公務員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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