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三份(雙面打印);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上公布的學歷證明(無法查詢的應提供學歷認證材料);
4.《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
5.《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
6.在編、在崗證明材料:公辦高校在編教師提供本校人事部門出具的在編在崗任教證明,公辦高校編外聘用、民辦高校聘用教學人員提供聘用合同(合同須能體現(xiàn)目前在聘且已在該校聘滿1年)和社會保險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7.輔導員、臨床教學人員證明材料:輔導員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證明(證明應包括擔任輔導員時間、擔任本校何年級何專業(yè)輔導員以及是否還在輔導員崗位上等內容,并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簡歷欄目中注明“輔導員”);臨床教學人員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納入教師管理和近一年授課任務材料等;
8.小二寸彩色相片1張(相片背后用圓珠筆書寫工作單位及姓名);
9.其他材料:
(1)具有副教授、教授教師職務任職資格的申請人:副教授或教授任職資格證書或聘任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具有博士學位的申請人: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其他申請人:
①《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②《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合格成績證書原件(即《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書》)和復印件;
③《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成績報告單》(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人員可免,但應提供相應學歷層次的學籍檔案復印件)。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三份,雙面打印,每份單獨裝訂好)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不含證件原件)統(tǒng)一使用A4規(guī)格紙張制作或復印,材料應加蓋學校公章,按上述材料順序進行左側裝訂,并將材料清單裝訂成封面以便審核。
更多信息請查看福建省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