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教師資格制度,做好我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湖南省<教師資格條例>實施細則(試行)》(湘教師字[2002]4號)和《關于2015年湖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有關事項的公告》(湘教資辦[2015]1號)精神,現(xiàn)就我校2015年秋季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我校在職在崗、從事教學工作但未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
二、認定條件與要求:
1.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
2.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guī),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熱愛教育事業(yè),熱愛學生,為人師表,思想品德經鑒定合格;
3.具備從事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專業(yè)知識和基本能力,面試、試講合格;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應為學校所在地的市州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5.參加過我省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且成績合格(或正在參加)。
三、認定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網上申報(10月15日——10月25日)
申請人請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點擊右上側“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圖標,注冊網上申報賬號。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的認定機構為湖南省教育廳。
申請人應根據網報系統(tǒng)提示如實完整填報申請信息,并上傳近期免冠.jpg格式電子檔照片(規(guī)格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內,與粘貼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資格證書上的照片同版)。申請人須填報本人手機號碼或其他有效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申請人對填報的信息核對無誤后,自行在網報系統(tǒng)中生成《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并打印一式兩份。
在網上填寫申請信息時,請注意以下方面的填報:工作單位為“湖南科技大學”;如戶籍在學校,戶籍所在地為“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區(qū)響水派出所”;現(xiàn)從事職業(yè)為“在職教學人員”;專業(yè)技術職務為“無”或據實填報(提供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等復印件);申請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yè)一致或相近并具體到二級學科;本人簡歷欄中讀書期間職務統(tǒng)一填寫“學生”;思想品德鑒定單位為“湖南科技大學”。
(二)現(xiàn)場確認
網上申報后由教師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1.從網上申報系統(tǒng)中生成并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雙面打?。?/P>
2.本人所在單位出具的《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3.體檢表(定點體檢單位:湘潭市中心醫(yī)院);
4.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5.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6.湖南省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7.聘任合同書(或聘任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8.一寸近期照一張(與網上申報的電子檔同版)。
以上材料第2、3項請申報人在附件中下載,第4-7項由申報人所在單位核對后,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各單位根據本單位申報情況填寫《湖南科技大學2015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花名冊》并加蓋公章(在附件中下載,電子檔發(fā)送至:912813925@qq.com)。
請各單位務必于10月25日前統(tǒng)一將“材料1-3、8”原件、“材料4-7”的復印件以及“花名冊”交到人事處培訓科。
(三)資格審查
1.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對申請人提交的證件和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查。
2.學校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對申請人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進行審查。
(四)資格審定
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對申報人員進行最后審定。
(五)省教育廳核準
報省教育廳核準教師資格。
如有疑問請聯(lián)系:58290811金老師、豆老師
人事處
二○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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