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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校區(qū)各學院、宣城校區(qū)、科學技術研究院、工業(yè)與裝備制造技術研究院、智能制造技術研究院及相關部門:
為維護招生工作的嚴肅性,保障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入學新生資格真實,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新生復查和學籍電子注冊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5〕54號)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2015級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學籍電子注冊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生入學資格復查
(一)組織領導
1.學校成立以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長為組長,分管招生工作副教務長為副組長,招生辦公室、監(jiān)察辦公室、學生注冊中心、學工部、保衛(wèi)部、校醫(yī)院、體育部、建筑與藝術學院等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領導小組。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由招生辦公室牽頭,監(jiān)察辦公室、學生注冊中心、學工部、保衛(wèi)部、校醫(yī)院、體育部、建筑與藝術學院等部門協(xié)助,合肥校區(qū)各學院、宣城校區(qū)各系、科學技術研究院、工業(yè)與裝備制造技術研究院、智能制造技術研究院等單位具體負責實施,確保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有序開展。
2.學院(系、研究院)成立以院長(系主任)為組長,分管教學工作副院長(副主任)、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副主任、副院長)為副組長,以及教務員、新生輔導員等為成員的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小組,具體負責本單位新生入學資格的復查工作。
(二)復查內容
復查對象為2015年被我校錄取的新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復查內容包括:
1.個人身份信息及資格條件審核。新生報到時,學院要逐一查驗錄取通知書、身份證、高考準考證、戶口遷移證(遷移戶口的學生提供)等相關材料,并與考生電子檔案、錄取照片和紙質檔案逐一核對;對享受高考加分政策照顧的新生、自主招生(含農村單獨自主招生)錄取新生、國家貧困專項錄取新生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若發(fā)現不相符現象,要認真核查,及時與學校招生辦公室聯系,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對不能明確認定者,應暫緩辦理報到或注冊手續(xù),待核實查證后辦理。(牽頭單位:招生辦公室;責任單位:各學院、系、研究院)
2.檔案資料檢查。對新生報到所需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口遷移證、高考加分資格證明等材料與考生紙質檔案、錄取考生名冊、電子檔案逐一比對,嚴格核查。材料不全或存疑者要暫緩注冊。(牽頭單位:學工部; 責任單位:各學院、系、研究院)
3.身體健康復查。依據國家教育部招生體檢有關規(guī)定,入學新生身體狀況需進行復查。對隱瞞既往病史與原體檢信息不符的,認真填寫體檢復查登記表。校醫(yī)院對身體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提出處理意見。(責任單位:校醫(yī)院 各學院、系、研究院)
4.專業(yè)水平復查。對藝術、體育特長生等特殊類型錄取新生開展入學專業(yè)水平復查。復查原始材料存檔備查。(責任單位:監(jiān)察處 體育部 建筑與藝術學院)
5.智能制造技術研究院新生復查工作由錄取時所委托學院辦理。
(三)復查結果及處理
1.學院新生入學資格復查過程中發(fā)現有疑問信息,需報學校新生入學資格復查領導小組進一步核查,必要時與生源地招辦核對。經核查確認為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高考加分資格、錄取資格或冒名頂替入學,或未按規(guī)定公示有關資格身份、未經核準計劃錄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學籍電子注冊。
2.復查合格者予以學籍注冊,按有關規(guī)定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二、電子注冊
2015級新生學籍電子注冊由學生注冊中心負責,根據中國高等教育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臺的數據,與2015年的招生錄取數據進行核對,按要求在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學籍電子注冊。
對因個人或其他原因保留入學資格或放棄入學資格的,完成相應備案手續(xù)。
三、工作要求及時間安排
(一)各學院、系、研究院及相關部門要制定具體方案,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將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落到實處。
(二)參與復查工作的部門和工作人員,要充分認識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視該項工作。如有因重視不夠,組織不力,工作不認真,檢查不到位致使違規(guī)違紀、冒名頂替學生蒙混過關,甚至庇護考生的,一經查出,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復查工作要在9月25日前結束。各責任單位按《合肥工業(yè)大學新生資格復查異常情況初步處理意見》(附件1)對發(fā)現的問題進行初步處理。待問題處理完畢后,填寫《合肥工業(yè)大學2015級新生入學資格復查異常情況統(tǒng)計表》(附件2),撰寫新生入學資格復查總結報告(見附件3),由單位領導簽字后,于9月26日前報送招生辦公室。宣城校區(qū)各系復查結果由宣城校區(qū)教務辦公室匯總后報招生辦公室。
(四)11月上旬,各學院、系、研究院督促2015級新生在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籍注冊結果,并對自己的學籍電子注冊信息進行確認。確認過程中發(fā)現問題及時與學生注冊中心聯系。
教務部
2015年9月7日
1、合肥工業(yè)大學新生資格復查初步處理意見
2、合肥工業(yè)大學2015級新生入學資格審查異常情況統(tǒng)計表
3、合肥工業(yè)大學2015級新生資格復查總結報告
易賢網溫馨提示:
《附件1-3》來源于合肥工業(yè)大學網,最近更新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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