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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機關2015年招錄人民警察學員筆試將于2015年9月19日舉行,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心理測評》(報考人民警察學員的加試)三科。
應試人員須按照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和考場安排參加相應科目的考試,各科目筆試均采用閉卷形式。手機等通訊工具、計算器、快譯通、電子詞典、書籍、報刊等有關資料一律不準帶至考位。
一、考前準備
1.認真核對下發(fā)的準考證各個欄目,發(fā)現(xiàn)錯誤,立即向?qū)幉ㄊ腥耸驴荚囖k公室技術部(地址:興寧東路228號寧波人力資源大廈B415室,電話:87131622)提出更正。請妥善保存下載的準考證,以便考后登錄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zjhrss.gov.cn)查詢考試成績。
2.考試時務必攜帶黑色字跡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不要削得太尖,以免劃破答題卡)、橡皮(最好是繪圖橡皮)、卷(削)筆刀。應試人員可自備普通計時手表,手機不得作為計時器??荚嚂r參考資料、手機等通訊工具及快譯通、商務通等一律不得帶至座位,否則按違紀處理。
3.事先熟悉考點,以下為考點地址、聯(lián)系電話及可到達公交線路:
學校 | 學校地址 | 聯(lián)系電話 | 可到達公交路線 |
寧波外事學校 | 寧波市海曙區(qū)啟運路298號 | 87645920 87641953 | 614、625、634路到寧波外事學校站;503、504、510路到獅丹努集團(藕池新村)站。 |
4.考前三十分鐘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nèi)的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公安機關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證明原件替代),其它證件一律不得使用(如學生證、市民卡、駕照等)參加考試。
二、答題方法
由于答題卡上的答題內(nèi)容是通過光電閱讀器進行識別的,不規(guī)范的填涂或修改處未擦干凈都可能影響考試成績,因此應試人員應仔細閱讀下面的答題方法,按照本須知要求進行答題。如有疑問,請在考前向?qū)幉ㄊ腥耸驴荚囖k公室咨詢,電話:83867382。
(一)《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心理測評》2個科目均為客觀題,答題方法:
1.考試時,應試人員在拿到試卷的同時將得到一張答題卡,答題卡包括應試人員信息和試卷答題信息。
2.拿到答題卡后,應首先用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卡姓名欄空白處填寫姓名漢字,在準考證號空白格內(nèi)填寫準考證號阿拉伯數(shù)字,一格一個數(shù)字,在科目代碼空白格內(nèi)填寫科目代碼(每份試卷卷首的指導語均有科目代碼列出,應試人員必須認真填涂本人試卷上的科目代碼,如不填或錯填科目代碼將會影響成績)。然后用2B鉛筆涂黑準考證號、科目代碼數(shù)字下面對應的信息點。
3.考試正式開始后,認真閱讀試題,找出正確答案,然后用2B鉛筆在答題卡相應題號下涂黑所選答案項的信息點。要看清答題卡上題號的排列順序再涂選項,不要錯位。
4.填涂技巧:為保證光電閱讀器準確無誤地識別所涂信息點,填涂時用2B鉛筆橫向涂寫數(shù)筆,黑度以蓋住信息點[]為準。
5.最后進行檢查,如發(fā)現(xiàn)有錯誤,一定要用橡皮擦干凈后,再重新填涂。
(二)《申論》為主觀題,答題方法:
應試人員應先用黑色字跡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紙指定位置填寫姓名、準考證號,并用鉛筆填涂準考證號對應的信息點,用黑色字跡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紙上答題。務必注意:使用的筆不要搞錯;答題紙上每一頁都必須填寫姓名和準考證號碼;須按答題紙指定題號順序(包括正反面)并在有效范圍(框架)內(nèi)答題;超范圍答題考試成績無效。
三、注意事項
1.遲到三十分鐘不得入場,考試開始六十分鐘后才能交卷出場;考試過程中未經(jīng)監(jiān)考人員許可不得離開考位。
2.拿到試卷、答題卡(紙)后,要認真檢查是否有缺頁、破損或污跡,若有應立即向監(jiān)考人員提出更換。
3.每場考試統(tǒng)一發(fā)放草稿紙,考后草稿紙回收,所有考試科目不得使用計算器。
4.答題過程中,不要卷折、弄臟、弄破試卷和答題卡(紙),也不得在答題卡(紙)上打草稿、做標記,否則,會影響考試成績。
5.本次考試將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檢測,應試人員要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手機等通訊工具不得帶入考位,保持考場安靜,考場內(nèi)不得吸煙,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嚴禁偷看他人答案或交換答案。應試人員如有違反考場規(guī)則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有關規(guī)定處理。
6.第一批二代身份證陸續(xù)到期,請考生注意身份證有效期限,使用超過有效期限的身份證不得參加考試。
▲請應試人員掌握好到達考點時間,并盡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考點學校不承擔自駕車輛的停放和保管職責。
每場考試結(jié)束后,準考證須經(jīng)監(jiān)考人員收卷簽名后,考生才可離場。違者后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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