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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至縣2015年部分機關、參公管理事業(yè)單位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公務員9名,根據(jù)《公務員法》等相關政策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2015年度東至縣部分機關、參公管理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計劃9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2015年度東至縣部分機關、參公管理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計劃表》。
二、選調范圍及條件
安徽省內實施公務員法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現(xiàn)已登記備案在編在崗公務員,且具備以下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一)尚在試用期的;
(二)經(jīng)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模?/P>
(三)受處分期間;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給流動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yōu)選調;
(三)堅持統(tǒng)一組織、分工負責。
四、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縣公務員主管部門制定選調公告,于8月19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http://www.ahczhrss.gov.cn)、池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chzpta.gov.cn)、東至縣政府網(wǎng)(http://www.ahdongzhi.gov.cn)、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http://www.dzldj.gov.cn)等媒體上統(tǒng)一發(fā)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選調考試報名采用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wǎng)站為池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chzpta.gov.cn/),報名時間為2015年8月28日09:00至9月7日09:00,逾期不再受理。
報考人員登陸池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選調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至9月8日09:00前可登陸池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9月8日09:00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為確保選調人員素質,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shù)與崗位選調計劃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選調計劃數(shù),對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特殊崗位(專業(yè)),須經(jīng)東至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批準后方可開考。被取消選調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9月11日09:00—16:00改報其他崗位。
(三)資格復審
此次公開選調只進行面試,參加選調對象在面試前須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資格審查表和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身份證明(需加蓋組織或人社部門公章)。
(3)所在單位和當?shù)厝松缁蚪M織部門同意報考和認定工作年限的介紹信。
(4)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發(fā)放準考證。
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五)考察
根據(jù)應試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生如面試成績相同的,則一并進入考察程序,由選調單位全面衡量擇優(yōu)選調。以下環(huán)節(jié)如出現(xiàn)成績相同情形,依此處理。
考察工作在縣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導下,由各選調單位組織實施??疾靸热葜饕ㄟx調者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yè)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對考察出現(xiàn)缺額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試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和調動
根據(jù)考察結果確定擬調動人員并公示,經(jīng)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調動的,按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公示結果影響調動的,自愿放棄調動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報到上班造成的缺額,在應試人員中,按考生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其他事宜
(一)考務安排、考試成績、考察、公示等有關信息在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陸續(xù)公布。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選調主管機關等有關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三)本公告由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東至縣黨政群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流動管理暫行辦法》執(zhí)行。
咨詢電話: 東至縣人社局 0566-7020737
監(jiān)督電話: 東至縣監(jiān)察局 0566-7026613
上述咨詢和監(jiān)督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附件:點擊下載2015年度東至縣部分機關、參公管理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計劃表(共9名)
東至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5年8月19日東至縣2015年部分機關、參公管理事業(yè)單位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公務員9名,根據(jù)《公務員法》等相關政策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2015年度東至縣部分機關、參公管理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計劃9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2015年度東至縣部分機關、參公管理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計劃表》。
二、選調范圍及條件
安徽省內實施公務員法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現(xiàn)已登記備案在編在崗公務員,且具備以下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一)尚在試用期的;
(二)經(jīng)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
(三)受處分期間;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給流動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yōu)選調;
(三)堅持統(tǒng)一組織、分工負責。
四、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縣公務員主管部門制定選調公告,于8月19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http://www.ahczhrss.gov.cn)、池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chzpta.gov.cn)、東至縣政府網(wǎng)(http://www.ahdongzhi.gov.cn)、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http://www.dzldj.gov.cn)等媒體上統(tǒng)一發(fā)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選調考試報名采用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wǎng)站為池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chzpta.gov.cn/),報名時間為2015年8月28日09:00至9月7日09:00,逾期不再受理。
報考人員登陸池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選調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至9月8日09:00前可登陸池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9月8日09:00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為確保選調人員素質,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shù)與崗位選調計劃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選調計劃數(shù),對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特殊崗位(專業(yè)),須經(jīng)東至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批準后方可開考。被取消選調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9月11日09:00—16:00改報其他崗位。
(三)資格復審
此次公開選調只進行面試,參加選調對象在面試前須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資格審查表和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身份證明(需加蓋組織或人社部門公章)。
(3)所在單位和當?shù)厝松缁蚪M織部門同意報考和認定工作年限的介紹信。
(4)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發(fā)放準考證。
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五)考察
根據(jù)應試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生如面試成績相同的,則一并進入考察程序,由選調單位全面衡量擇優(yōu)選調。以下環(huán)節(jié)如出現(xiàn)成績相同情形,依此處理。
考察工作在縣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導下,由各選調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選調者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yè)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對考察出現(xiàn)缺額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試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和調動
根據(jù)考察結果確定擬調動人員并公示,經(jīng)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調動的,按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公示結果影響調動的,自愿放棄調動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報到上班造成的缺額,在應試人員中,按考生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其他事宜
(一)考務安排、考試成績、考察、公示等有關信息在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陸續(xù)公布。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選調主管機關等有關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三)本公告由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東至縣黨政群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流動管理暫行辦法》執(zhí)行。
咨詢電話: 東至縣人社局 0566-7020737
監(jiān)督電話: 東至縣監(jiān)察局 0566-7026613
上述咨詢和監(jiān)督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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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9日
附件:2015年池州市東至縣部分機關/參公管理事業(yè)單位選調公務員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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