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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廣州市公安局辦理高校新生入戶的有關規(guī)定:廣州市(十區(qū))常住戶口不能遷入我校,非廣州市常住戶口的新生是否遷移戶口根據(jù)學生個人意愿自主選擇。
學生遷入的戶口為臨時集體戶口而非廣州市常住戶口,畢業(yè)后還須遷回原籍或其他服務處所。戶口一經(jīng)遷入我校,戶口性質一律轉為“非農(nóng)”,將不再享受農(nóng)業(yè)戶口相關政策,農(nóng)業(yè)戶口新生是否遷移戶口請慎重選擇。
選擇遷移戶口的新生,請注意以下事項:
(1)請于入學報到前,到你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
(2)《戶口遷往證》的遷往地址為:廣州市白云區(qū)機場路向云西街10號;
(3)《戶口遷移證》、身份證、錄取通知書上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
(4)《戶口遷移證》上的出生地、籍貫必須具體到市或縣;
(5)《戶口遷移證》必須經(jīng)打印機打印并蓋戶口專用章,手寫的遷移證無效;
(6)新生入學報到時,請備齊①錄取通知書原件、②《戶口遷移證》原件、③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一張A4紙的同一面上),按照學校統(tǒng)一安排遞交上述材料;
(7)辦理入戶手續(xù)所需時間大約為6個月左右,入戶后辦理廣州市二代身份證一般要等到第二學期,期間請務必保管好原籍身份證,若有遺失,此期間將無法補辦。
選擇不遷移戶口的新生,請注意以下事項:
廣東省內(nèi)生源請持錄取通知書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蓋章備案,外省生源不用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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