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條件及對象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quán)利;
2、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lǐng)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4、具備國家承認學歷,并已到各縣(市)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或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報到登 記且尚未就業(yè)的中專及其以上畢業(yè)生;
5、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應聘高中(初中)教師職位者必須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應屆本科及其以上畢業(yè)生,并取得所應聘的高中(初中)教師資格證書;應聘小學教師職位者必須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師范院校專科及其以上(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畢業(yè)生。
7、符合招聘職位的其它資格條件(詳見石屏縣2008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至今未解除處分的;
2、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或行政開除處分的;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國家有規(guī)定不能應聘的;
5、其他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二、招聘辦法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法
1、報名時間:2008年8月4—5日。
2、報名地點:石屏縣人事局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3、應聘者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未落戶畢業(yè)生持戶口遷移證)、畢業(yè)證、學歷認證報告(大專以上畢業(yè)生提供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證明,中專畢業(yè)生提供當?shù)亟逃块T出具的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未就業(yè)證明(外縣考生由當?shù)厝瞬欧罩行幕蛉瞬攀袌龉芾磙k公室出具)、近期免冠五分照片兩張,并填寫《石屏縣2008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和交納報名費150元/人。報名時,每個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4、若本人現(xiàn)用名與身份證或其它證件的名字不符者,由公安部門出具證明,并在筆試和面試時使用與所攜帶證件相同的名字參加筆試、面試。
5、本次招聘的所有職位均不受開考比例的限制,所有報名人員經(jīng)縣人事局資格審查通過后均可參加考試考核。
6、報考者必須承諾所攜帶證件的真實性,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對隱瞞真實情況不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一經(jīng)查實,自報名起至聘用后的任何時間,聘用主管部門均可取消其報名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自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