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yè)的其他國藉的人員,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參加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
(一)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yè)(醫(yī)學、護理學、生物學、化學,下同)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yè)工作滿7年。
(二)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yè)工作滿5年。
(三)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yè)工作滿3年。
(四)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yè)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yè)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yè)工作滿1年。
(五)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yè)博士學位。
二、免試條件
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評聘為藥學(中藥學)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或中藥學)專業(yè)知識(一)》、《藥學(或中藥學)專業(yè)知識(二)》兩個科目。
(一)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yè)中專畢業(yè),連續(xù)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yè)工作滿20年。
(二)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yè)或相關專業(yè)大專以上學歷,連續(xù)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yè)工作滿15年。
根據《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組織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凡符合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相應規(guī)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三、成績管理
考試成績均實行滾動管理。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須在當年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四、考試安排及相關事項
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10月15日
上午:09:00-11:30藥學(中藥學)專業(yè)知識(一)
下午:14:00-16:30藥學(中藥學)專業(yè)知識(二)
10月16日
上午:09:00-11:30藥事管理與法規(guī)
下午:14:00-16:30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
考試科目設置及作答方式不變。全部科目均為客觀題。參加4個科目考試(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獲得資格證書。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橡皮。草稿紙由考點統(tǒng)一配發(fā),考后與試卷一并收回。
五、考試用書訂購
有關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用書,考生可與昆明醫(yī)學院藥學院聯(lián)系。
聯(lián)系人:劉光、電話:13577079322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191號
六、報名時間及安排
考點設在昆明市,由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負責考點考場的安排工作。
報名時間:2011年5月20日—6月20日,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網站(www.ynrsksw.cn或www.ynrsksw.net)的報名系統(tǒng),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和上傳電子照片。
考生報名時須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號是否有誤,并選擇一個證書領取地點作為考試合格后的資格復審和領證地點??荚図氝M行網絡審核,考生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后的1至3個工作日為資格審核時間,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才能交納報名費用(具體辦法請考生登錄網站后按網站說明進行操作),繳費成功就能確認報名成功。
網絡繳費截止時間為2011年6月23日。各報名點的現場報名時間由各州、市自定,但截至時間均為2011年6月23日。
由于各報名點不具收費權,需報名票據的考生,請于資格審核通過后前往選擇的“證書領取地點”開單去銀行交費。需交費單據的考生請以銀行繳費單據為準。
報名結束后,所有報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試前10天左右登錄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網站(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自行打印準考證。確實沒有條件打印準考證的考生,可到所在地的考試管理部門要求幫助打印,各地考試管理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考生打印準考證的要求。
考生須對提交的報考資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提交虛假、無效資歷的考生,即使其通過考試,但不能在考試后向證書領取地點提交書面真實材料;或不能通過由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組織的資格終審,其考試成績無效,不予發(fā)放資格證書,考試費用不予退還。
七、成績查詢和合格辦證
報考人員于考后3個月左右登錄云南人事考試網(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查詢成績及相關辦證事宜。為確??忌妫细褡C書需由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領取。若委托他人代領證的,受委托人須攜帶委托人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原件、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
八、考試報名費用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云價費發(fā)[2000]136號文件,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50元/每人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