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教育分中心二○一一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一、單位簡介
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教育分中心是經昆明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成立的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是昆明市教育局的直屬單位。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教育分中心以“服務學校、服務教師”為宗旨,培育和發(fā)展教育人才市場,維護學校(單位)和教師的合法權益,承擔昆明市教育系統(tǒng)學校及單位的人事代理、人才開發(fā)、人才培訓、人才測評和人事政策咨詢等職能,是為我市教育系統(tǒng)人才提供社會化服務的機構。
二、招聘崗位名稱、人數(shù)、專業(yè)及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崗位 | 人數(shù) | 學歷 | 專業(yè) | 條件 |
檔案管理(管理崗位) | 1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檔案管理 | 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學習成績優(yōu)良,有較強的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具有創(chuàng)新、開拓意識和團隊協(xié)作精神;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專業(yè)對口。 |
三、招聘范圍、對象
面向全國公開招聘符合上述條件的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應往屆畢業(yè)生,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在本次公開招聘范圍內。
四、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和所需的證件、材料
(一)報名方式、時間和材料準備
1、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1年5月18日——5月2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報名地點: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教育分中心人才服務科(昆明市青云街25號)
4、報名時需提供的證件、材料:
近期半寸免冠照片4張(背面注明姓名及報考序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專業(yè)等級證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自薦材料等。
5、聯(lián)系人:羅老師聯(lián)系電話:0871-5165786
(二)資格審查:由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教育分中心負責資格審查。每個招聘崗位擬聘人數(shù)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shù)不低于1:5的比例,達不到比例的取消該招聘崗位。
五、考試的方法、科目、范圍和時間、地點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50分鐘)
時間:2011年5月28日上午9:00—11:30
地點:詳見準考證
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資格條例》、《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教育改革與發(fā)展建設教育強市的決定》以及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等相關方面的內容。
方式:單人單座,閉卷,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50分鐘。
準考證發(fā)放時間:2011年5月25日——5月26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點: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教育分中心人才服務科(昆明市青云街25號)
聯(lián)系人:羅老師聯(lián)系電話:0871-5165786
(二)面試
1、面試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入面試人員的比例為1:5,達不到1:5的按實際參加考試人數(shù)面試。如因特殊情況出現(xiàn)等額進入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但考試總成績須達到60分方可進入考核、體檢。
2、面試時間地點
時間:2011年7月5日上午9:00——12:00
地點: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教育分中心(昆明市青云街25號)
內容:專業(yè)知識、專業(yè)技能、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儀表儀態(tài)等。
方式:專業(yè)技能考核和現(xiàn)場答辯。
聯(lián)系人:羅老師聯(lián)系電話:0871-5165786
(三)參加考試時的注意事項
請應聘人員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原件按時參加考試。
六、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shù)線、考核人選的確定原則
1、筆試卷面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考試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昆明教育人才網(wǎng)公示5個工作日。
2、面試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
3、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荚嚳偝煽儗⒃诶ッ魇腥肆Y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昆明教育人才網(wǎng)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4、經公示無異議的,根據(jù)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shù)線上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和體檢人選。
七、考核和體檢
(一)考核及體檢由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教育分中心組織實施。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等。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guī)定確定。
(二)在考核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由招聘單位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可從本崗位在合格分數(shù)線上的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聘用
(一)根據(jù)考核、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在本單位及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和昆明教育人才網(wǎng)公示7個工作日。
(二)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人事代理。
九、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紀委、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jiān)督。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P>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
(三)聘用單位負責人及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
十、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核、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lián)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本招聘簡章由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教育分中心負責解釋。
十一、監(jiān)督電話:
昆明市紀委第十二紀工委:0871-3192326
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1-3192326
昆明市教育局:0871-3102385、0871-3135506
昆明市人才服中心教育分中心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