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國家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的要求,從2011年春季起,所有種類的教師資格申報統一改為網絡申報。具體需要履行以下手續(xù):
1、申報人員登錄教師資格申報網站,按照教師資格申報的提示,完成相關信息錄入,檢查核實無誤后提交。
2、在認定機構指定的信息確認時間段內,申請人到認定機構指定的地點進行個人申報信息現場確認。
3、認定機構根據確認的信息,依據相關政策進行網絡認定后,向申請人發(fā)放教師資格證書。
為幫助申報人員順利完成網絡申報,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及網絡申報相關事宜:
(一)申報時間:2011年4月21日至5月31日。
(二)申報程序:
1、申報人員應閱讀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說明;
2、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為:http://www.jszg.edu.cn),注冊后根據要求填寫申請人相關信息,并上傳個人證件照(照片規(guī)格要求: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過20KB,文件類型為.jpg);
3、在戶籍(或單位)所在州(市)、縣(市、區(qū))教育局指定的時間內到確認現場進行信息確認,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 報名號及現場確認信息;
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③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④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⑤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近三個月內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⑥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⑦思想品德情況的鑒定或者證明材料;
⑧辦證照片(與網絡申報電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半身紙制照片一張)。
(三)現場確認時間:見戶籍(或單位)所在地州、市、縣教育局公告(通知)。
(四)現場確認地點:見戶籍(或單位)所在地州、市、縣教育局公告(通知)。
二、資格認定條件:
1、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2、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當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對于確有特殊技藝者,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其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
3、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的教育教學能力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①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②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母語非漢語的少數民族人員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用漢語和當地民族語言教學地區(qū)的人員申請教師資格,普通話水平暫可放寬到三級甲等。
③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④高等學校擬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師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者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只需具備認定條件1、2和第3條③項規(guī)定的條件。
三、注意事項:
1、申請人員必須在2011年4月21日至5月31日通過網絡提交申報的相關信息(包括上傳個人證件照),申報網站將于2011年5月31日24時關閉,網站關閉后將不能再提交申報信息;未經“中國教師資格網”提交個人信息的申報人員不能進行現場確認,也不能認定教師資格。
2、由于現場確認只能在自己網絡申報時選擇的確認點進行,請在網絡申報選擇現場確認點時,按要求正確選擇確認點,并記好個人選擇的確認點和報名號。
3、一般情況下,申請人錄入的申報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進行修改,請認真核對無誤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錯影響認定和發(fā)證。網報過程中請記好自己的密碼,以便查閱相關信息及現場確認。
4、現場確認時需要提交的材料見(二)申報程序第3條,請備齊材料后再去確認,以免往返奔波。
5、請務必在網絡關閉前完成現場確認,未經現場確認,將不能認定教師資格。
云南省教育廳人事處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