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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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根據福建省、泉州市相關文件精神,現就2015年石獅市公開招聘教師考生筆試加分事項及其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分對象
(一)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閩人發(fā)[2006]10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大學生士兵優(yōu)待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13】87號)規(guī)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二)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fā)辦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有關就業(yè)政策的通知》(閩人發(fā)[2009]221號)規(guī)定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高校畢業(yè)生。
(三)參加由各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門統(tǒng)一組織的“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泉委辦[2007]68號)規(guī)定的服務期滿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qū))專職工作者。
二、加分辦理程序
(一)填寫申請表
如實填寫《2015年石獅市公開招聘教師筆試加分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相關信息,并同時在“貼照片處”貼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張。
(二)提供相關有效證明材料
1.參加福建省、泉州市、石獅市組織的服務基層項目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必須提供:
(1)服務證書。參加“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考生可提供村(社區(qū))出具的并經服務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縣(市、區(qū))組織部門簽章的服務證明。
(2)考核情況材料(必須加蓋相關考核單位的公章)。
2.退役士兵和退役運動員必須提供符合加分條件的獲獎證書、服役證明等。
3.時間與地點:
時間: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務必于2015年4月30日下午5:30前提供《申請表》和相關有效證明材料,逾期未提供相關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地點:石獅市教育局一號辦公樓502室(石獅市嘉祿路568號),聯系電話:0595-88767782。
(三)審核與公示
石獅市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書》以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核,根據審核結果確定符合加分條件考生的名單,并在石獅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四、其他事項
(一)參加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必須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服務期未滿或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享受加分優(yōu)惠政策;
(二)考生必須如實填寫《申請表》,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偽造證明材料、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曾通過享受各類優(yōu)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考生,不享受加分優(yōu)惠政策;
(四)除閩人發(fā)〔2006〕10號、閩政辦【2013】87號規(guī)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考生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
(五)考生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成績,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
(六)本說明未盡事宜由石獅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石獅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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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石獅市公開招聘新任教師筆試加分申請表》來源于石獅市教育局網,最近更新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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