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云南省關于做好2015年春季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云教認定〔2015〕2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將2015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的范圍和條件
凡具有臨滄市戶籍并有意獲取教師資格的人員,均可按《教師法》和《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認定教師資格必備的學歷條件、思想品德條件、身體條件和教育教學能力,嚴格按照《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事項可登陸云南省教育廳網站http://www.ynjy.cn/查詢。
根據(jù)省教師資格認定中心相關文件精神,對今年教師資格認定條說明如下:
1、學前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只能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若需申請認定其他層次教師資格,只能按照非師范類畢業(yè)生進行認定;
2、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成績有效期為兩年;
3、參加全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的成績全國有效。凡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在我省進行申請時,無需再參加考試;對于筆試科目均合格者,可以直接參加面試;對于筆試單科成績合格者,仍需參加我省組織的相應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評。
二、認定權限
1、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2、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3、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或委托實施本科教育的高等學校認定。
三、網絡申報的具體事項
(一)網上申報時間
2015年4月15日至5月26日
(二)網絡申報操作流程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為:
(三)注意事項
1、申請人必須在2015年4月15日至5月26日通過網絡提交申報的相關信息(包括上傳個人證件照),申報網站將于2015年5月26日24時關閉,網站關閉后將不能再提交申報信息;未經“中國教師資格網”提交個人信息的申報人員不能進行現(xiàn)場確認,也不能認定教師資格。
2、由于現(xiàn)場確認只能在自己網絡申報時選擇的教育局下設的確認點進行,為方便您進行現(xiàn)場確認,請您在網絡申報選擇現(xiàn)場確認點時,按要求正確選擇確認點,并記好自己選擇的確認點。
3、申請人錄入的申報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進行修改,因此,請申請人認真核對無誤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錯影響認定和發(fā)證。網報過程中請記好自己的密碼,以便登陸查閱認定信息及現(xiàn)場確認。請正確填寫申請人電子郵箱,以便找回密碼。
4、現(xiàn)場確認時需按確認點要求提交材料,請申請人備齊材料后再去確認,以免往返奔波。
5、請您務必按要求完成現(xiàn)場確認,未經現(xiàn)場確認,將不能認定教師資格。
(四)現(xiàn)場確認事項
1、現(xiàn)場確認時間
2015年4月30日至5月28日
2、現(xiàn)場確認點及聯(lián)系電話
①臨滄市教育局人事科:2124315
②臨翔區(qū)教育局人事股:2166413
③臨滄師專招生就業(yè)處:8880186
④鳳慶縣教育局人事股:4215837
⑤云縣教育局人事股:3210349
⑥永德縣教育局人事股:5214727
⑦鎮(zhèn)康縣教育局人事股:13988331006
⑧雙江縣教育局人事股:18908835841
⑨耿馬縣教育局人事股:6127238
⑩滄源縣教育局人事股:7122647
3、現(xiàn)場確認點要求
教師資格認定網絡申報的確認根據(jù)屬地管理原則,除市直各學校申請認定高中、中專、中專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到市教育局人事科確認,臨滄師專應屆畢業(yè)生到師專學生處確認外,其余申請認定人員到戶口所在縣(區(qū))確認點進行確認。
4、現(xiàn)場確認須攜帶以下資料:
⑴《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⑵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⑷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⑸思想品德情況的鑒定或者證明材料;
⑹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⑺非師范類畢業(yè)的申請人需提供全省統(tǒng)一考試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相應的認定機構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成績;師范類畢業(yè)的申請人需提供完整的成績單和教育實習鑒定表的原件和復印件;
⑻辦證照片(與網絡申報電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彩色半身紙制照片一張)。
四、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請確認通過的人員于5月30日(星期六)上午8:15前到臨翔區(qū)鳳翔小學參加測試。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人員需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測試時間由各縣(區(qū))自行確定。
五、收費標準
根據(jù)《云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關于我省教師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云發(fā)改收費〔2008〕735號)規(guī)定:“我省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教師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次240元。其中:教育理論考試(包括教育學和心理學兩個考試科目)每人每科30元,共計60元;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費每人180元,測試費在進行確認時交市教育局人事科,對未通過教育理論考試的申請人不收取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費。”
特此公告
臨滄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