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fā)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根據《龍巖市市直公辦學校、教育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實施辦法》(龍人發(fā)〔2011〕53號)及《關于市屬事業(yè)單位采取考核方式專項招聘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有關具體問題的通知》(龍人發(fā)〔2009〕31號)等文件精神,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根據我校師資結構狀況及學科建設發(fā)展需要,決定面向社會招聘教學、教輔等崗位共56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詳見附件《龍巖學院2015年招聘人員計劃表》。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或取得內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臺灣籍學生;
(二)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學歷及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碩士研究生及以下學歷的相應證書必須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的相應證書必須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
(三)熱愛教育事業(yè),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
(四)業(yè)務能力較強,能勝任崗位職責要求;
(五)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育廳規(guī)定的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六)年齡要求: 博士研究生學歷原則上40周歲以內(1974年3月30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下學歷30周歲以內(1984年3月30日以后出生),部分崗位的年齡可適當放寬(見《龍巖學院2015年招聘人員計劃表》的其它條件)。
(七)經教育部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不受招聘計劃表中“其它條件”欄除“中共黨員”條件以外的限制。
有以下情形的人員不得參加本次公開招聘考試:(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3)在各級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4)現役軍人;(5)被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的人員;(6)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7)近三年內參加龍巖學院公開招聘考試擬被錄用后放棄的人員。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簡章發(fā)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6日(博士研究生學歷的不受此時間限制)。
(二)報名提交的材料及方式
(1)填寫《龍巖學院應聘人員信息表》、《龍巖學院求職簡歷》(下載地址:http://rsc.lyun.edu.cn/info/1040/2095.htm);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提供就業(yè)推薦表掃描件);
(3)已畢業(yè)的還須提交最高學歷成績單、報到證掃描件(報到證若已放入人事檔案,復印件需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后掃描);
(4)招考崗位其它條件中涉及到的相關材料掃描件;
以上材料一同發(fā)送至崗位對應的郵箱,文件名為“崗位代碼+姓名”。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全者,影響資格審查的,視同報名不成功。
考試報到時提交各掃描件的原件、近期1寸彩照1張、簽訂誠信承諾書。有工作單位的還須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考試結束后15天內未提交的視同自行放棄考試資格)。
應聘者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若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三)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為2015年4月7日至4月10日,考生可于4月10日登錄龍巖學院人事處網頁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四、考試時間
2015年4月18日~2015年4月30日(博士研究生不受此時間限制)。
各崗位的考試方案(通知)于距離考試時間7天以上公布在龍巖學院人事處網頁(網址http://www.lyun.edu.cn/rsc/),請報考者自行查看。學位要求博士的崗位面試時間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五、考試辦法
(一)考試方式
輔導員、教輔崗位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其余崗位采用面試的形式。
(二)考試內容
1.輔導員、教輔崗位
(1)筆試:筆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及相應業(yè)務(專業(yè))水平,滿分100分。筆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2)考試程序:先進行筆試;筆試成績達60分及以上,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達到合格線以上人員不足1∶3的,按達到合格線以上實際人數確定。
(3)面試:面試滿分100分,面試合格線為75分,未達合格線者,不予錄用。
(4)筆試、面試合格考生總成績的計分辦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5)總成績相同時,名次排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
2.其余崗位:面試內容、面試環(huán)節(jié)根據專業(yè)特點、崗位性質制定;面試滿分100分,面試合格線為75分,總成績=面試成績。
六、考察
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棄、出現空額的,可從同崗位已確定可遞補考生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疾旃ぷ饔尚H耸绿庁撠?,紀委監(jiān)審處參與監(jiān)督。根據實際情況調閱被考察者檔案或參考被考察者工作單位(或畢業(yè)學校)的現實表現鑒定。
七、身體檢查
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標準按照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關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閩教人〔2010〕43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對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資格。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者,從同崗位可遞補對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工作由校人事處負責,紀委監(jiān)審處參與監(jiān)督。
八、聘用
考察和體檢均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龍巖市人社局、龍巖市教育局網站公告欄和龍巖學院人事處網頁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結束后,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聘用及入編手續(xù),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
九、申訴舉報電話、電子信箱:0597-2793728,bgjiwei@lyun.edu.cn。
龍巖學院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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